关于公布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拟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新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39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各二级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论证,学校党委会议通过,现将2023年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拟授权学科及牵头责任单位名单公布:

A类:教育(教育学院、有师范类专业的各学院)、材料与化工(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工作(法学院);

B类: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学院)、翻译(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请各学科(专业学位)建设点根据《淮南师范学院2023年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建设,力争在2023年前达到或超过学科(专业学位)点授权基本条件(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学校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编制2023年申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组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科对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学位)点条件,对现有方向凝练、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平台与基本条件现状切实进行认真梳理,找准差距,确定努力方向。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编制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拟授权学科建设方案(附件2),细化建设措施,重点进行补缺补差,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学校整体条件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各学科点条件达到或超过授权要求。各学科方案需经专项工作组审核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学校将适时对各学科建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必须紧紧围绕申硕工作大局,树立起高度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一切服从于申硕工作大局,一切服务于申硕工作大局,通力配合,协同作战,推动学校最终实现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突破。

请各学科点请于12月5日前将学科专项工作组名单、2023年申硕工作计划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12月20日前完成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拟授权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提纲参考附件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简况表(附件3)的编制与论证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05)。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卜立进电子政务,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

      2.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拟授权学科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专业学位)简况表

淮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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